征信维权小知识

正确认识不良信用信息

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:

信息主体在借货、赊购、担保、租赁、保险、使用信用卡等经济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;

行政管理部门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;

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;

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。


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可否“修复?
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“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,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。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,都无权随意更改、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。征信领域不存在“修复”这一说法,凡是声称合法的、商业性的、收费的“征信修复 ”都是骗人的,切莫大意相信!


非法征信 “修复?常见手段

“非法征信修复 ”承诺能够“洗白征信 ”直连央行征信系统”的虛假宣传屡见不鲜,常见套路有: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;教唆个人伪造各类材料和法律文书材料,用“ 非恶意逾期,或”不可抗力 ”等理由无理申诉;恶意投诉信息提供机构乃至监管部门,以图修改不良信息。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清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,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。


个人信息主体合法维权渠道
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、保存、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,要求更正。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、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投诉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征信机构、信息提供者受理异议,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