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1〕169号)文件工作部署,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,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,我行决定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《平昌农科村镇银行收费项目表》中涉及“支票业务”的收费标准进行如下调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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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 |
服务内容 |
原收费标准 |
调整后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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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挂失费 |
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|
按票面金额0.1%
(不足5元收取5元) |
自2021年9月30日起,暂免支票挂失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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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工本费 |
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|
0.4元/份 |
自2021年9月30日起,暂免支票工本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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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手续费 |
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业务 |
1元/份 |
自2021年9月30日起,暂免支票手续费 |
如您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建议,请咨询网点工作人员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特此公告。
平昌农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9月29日